三陰三陽的天文曆法溯源(全文)
莫飛智
(本文發表於2014年11月23日 香港中醫經方學術研討會論文集)
1 《內經》首提三陰三陽的問題
陰陽的概念起源於《易經》的八卦和六十四卦。[1]陰陽說是在觀察天文氣象、時節變化的基礎上萌發的,用兩種不同性質的陽氣和陰氣來解釋四季的變化和萬物的繁茂與凋衰。[2]在對事物的劃分和推演上,一般都把陰陽按一分為二、二分為四、四分為八……的邏輯方法分下去。根據春溫、夏熱、秋涼、冬寒的時節特性,將一年分為少陽、太陽、少陰、太陰。然而,在中醫學里,卻提出三陰三陽,與一般的陰陽劃分方法不同,難免令人疑惑。
最早提出這個問題的是黃帝。在《素問·至真要大論》中,“帝曰:善。願聞陰陽之三也,何謂?岐伯曰:氣有多少異用也。帝曰:陽明何謂也?岐伯曰:兩陽合明也。 帝曰:厥陰何也?岐伯曰:兩陰交盡也。”這是問,三陰三陽的劃分有什麽意義?岐伯回答說,三陰三陽是反映陰氣、陽氣有多有少的狀態和不同的作用,陽明的意思是“兩陽合明”,厥陰的意思是“兩陰交盡”。除了少陽、太陽、少陰、太陰之外,還分出了陽明和厥陰,於是,陰、陽由一分為三,變成了三陰三陽。
儘管分出了三陰三陽,陽明和厥陰的意思也講了,但是,當按照陰陽一分為二的邏輯數理方法去類比、推演的時候,遇到與三陰三陽的數理不相符合的矛盾,是什麼緣故呢?黃帝在《素問·陰陽離合論》裏又提出了疑問,“黃帝問曰:余聞天為陽,地為陰,日為陽,月為陰,大小月三百六十日成一歲,人亦應之。今三陰三陽,不應陰陽,其故何也?岐伯對曰:陰陽者,數之可十,推之可百,數之可千,推之可萬,萬之大不可勝數,然其要一也。”按照陰陽的歸類、推演的法則,天為陽,地為陰,日為陽,月為陰,一歲分大月、小月共三百六十日,人也與此相應。現在,三陰三陽的劃分,與陰陽的數理推演法則不相應,是什麼道理呢?岐伯回答說,陰陽的數理推演,數之可十,推之可百……但是,陰陽推演的法要在於相符一致。
雖然三陰三陽也是數的問題,但岐伯回答的卻是陰陽推演的數理方法,沒有回答為什麼三陰三陽的劃分不符合陰陽的推演法則。為此 ,歧伯在《素問·五運行大論》中,又對黃帝明確地說了一遍:“夫陰陽者,數之可十,推之可百,數之可千,推之可萬。天地陰陽者,不以數推,以象之謂也。”岐伯指出,陰陽在數理推演方面,不可勝數,但是,天、地、陰、陽的關係,不是靠數理推演來斷定的,而是靠“象”來確定。這就回答了三陰三陽的劃分是屬於天、地、陰、陽的範疇,是以象來劃定的。
在上述文獻中,需要重視幾個問題,一是:天為陽,地為陰,日為陽,月為陰,大小月三百六十日成一歲。一年有365.25日,為什麼這裏說是360日?二是:天、地、陰、陽者,不以數推,以象之謂也。不是用數來推斷,而是用象來確定,這個象,是什麼象?三是:兩陽合明叫陽明、兩陰交盡叫厥陰。兩陽、兩陰指的是什麼?合明、交盡又是什麼意思?
顯然,這些內容牽涉到天文、曆法的相關知識,本文試圖循著這些內容去探討。
2 陰陽源自日月的運行規律
天文就是天象,就是天法,就是日月星辰在天幕呈現的有規律的運動形式。曆法就是利用天象的變化規律調配年、月、日、時的一種紀時法則。[3]
曆法與天象密不可分,曆法反映了大量的天文現象。在有曆法之前,都是根據天象的觀測,調整年月日,隨時觀測,隨時調整,這還是觀象授時的階段。到了曆法時代,就有可能將天象的數據抽象化,就有可能依據日月星辰運行的規律,通過演算,上下推演千百年,考求、預定年月日時。古代曆法重視對天象的推算,也常常以實際天象來考核曆法的準確性。[3]
日為陽,月為陰,對日月在天幕運行規律的推演,曆法的編制,最終要符合實際天象,也要根據實際觀測到的天象來校正。所以說:“天地陰陽者,不以數推,以象之謂也。”
古人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就是以太陽的出入作為作息時間的客觀依據。於是,以太陽出入為周期的“日”,成為最早認識的時間單位。自然,月亮的圓缺變化,是一個明顯和有重大意義的天象。因為月亮的亮光對於人們的夜間活動的安排是關鍵的要素。人們逐漸發現月亮的圓缺周期為29.53日,這便導致了一個較長時間單位“月”的產生。進而逐漸發現更長的時間單位“年”,認識到1回歸年為365.25日。[4]
我國古代行用的曆法有太陰曆、太陽曆、陰陽合曆。
年是十二個朔望月組成的太陰年,是太陰曆,共354日或355天。月亮在1年中有12次圓缺,每次從圓滿到圓滿、或從晦盡到晦盡的周期是29.53日。大月30天,小月29天,月初一稱為朔日,十五月滿稱為望日。月初必朔,月中必望,把月相與日期固定地聯繫在一起。只注意月亮的運行,與太陽的回歸年長度無關,使四季沒有一定的時間。弱點是,12個朔望月為1年等於354或355天,與回歸年365.25天不合,相差10至11天,3年後相差34天。
歲是二十四節氣(其中十二個中氣)組成的回歸年,是太陽曆,共365.25日等於 365日6時。四季固定,分24節氣。弱點是,僅注意太陽的運行,完全與月球無關。[5]
中國農曆是陰陽合曆,太陽曆與太陰曆結合制曆,必須反映二十四節氣和朔望月的配合關係,用設置閏月或其他計算法調整回歸年和朔望月的長度,使之相等,以調和四季。這樣,既照顧月相周期,又符合四季變化,“以閏月定四時”。[6,7,8]這也就是通過“法於陰陽,和於術數”來達到諧調陰陽的目的。我國至今仍行用陰陽合曆。
用什麽術數呢?《素問·六節藏象論》中說“天為陽,地為陰,日為陽,月為陰,行有分紀,周有道理。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而有奇焉。故大小月三百六十五日而成歲,積氣餘而盈閏矣。……天有十日,日六竟而周甲,甲六覆而終歲,三百六十日,法也。”“大小月三百六十五日而成歲,積氣餘而盈閏矣。”這是講置閏的方法,在於“積氣餘”,顯然,氣是指時間的長度。
“天有十日,日六竟而周甲,甲六覆而終歲,三百六十日,法也。”這裏引進了天干地支、六十甲子的紀日方法。甲子一周,三百六十日,是一種法,是正天的法度,是調和日月陰陽的一種術數法則,也是一種紀年月日時的方法。古以甲子紀日。干支紀日創製於殷商之前,沿用至今從未間斷。[3,9]
《素問·五運行大論》中有 “子午之上,少陰主之;丑未之上,太陰主之;寅申之上,少陽主之;卯酉之上,陽明主之;辰戌之上,太陽主之;巳亥之上,厥陰主之”的記載,可見,三陰三陽的排列依據是十二地支,是理論的構建,而不是實測。限於篇幅,在此不展開論述。
三陰三陽的劃分與天文、曆法、干支有關,那么,兩陽合明、兩陰交盡又是什麽意思呢?
3 陽明、厥陰的天文曆法意義
古人觀月是按時觀望的,在一個朔望月三十日中,從初一到十五(由朔到望),在黃昏觀月,月光逐漸增多,直到月滿,稱為太陽;從十六到三十(由望到晦),在清晨觀月,月光由圓滿逐漸消減,直到晦盡,稱為太陰。這是陰陽的二分法。
在太陽的過程中,由初一到初八,稱為少陽;由初八到十五,稱為太陽;在太陰的過程中,由十六到二十三,稱為少陰;由二十三到三十,稱為太陰。這也是陰陽的二分法,二分為四,分出二陰二陽。
再看看兩陽、兩陰和合明、交盡是什麽意思?
“懸象著明,莫大乎日月。”懸掛在天幕中最明亮的天體,沒有比日、月更大的了。毫無疑問,“兩”是指日、月這兩個天體,晝為陽、夜為陰。兩陽指的是日月在白天,兩陰指的是日月在黑夜。
月亮本身不發光,月相盈虧變化是反映太陽光形成的。月亮迎著太陽的半球被太陽照亮,背著太陽的半球是暗的。月球繞地運行,若走到日地之間,從地球上看,這時日月處在同一經度,叫做朔。此時月亮暗的半球朝向地球,人們看不到它。所以,朔只能靠推測得知。[10,11]
從朔日開始,月亮逐漸離開太陽,越離越遠,而月光逐漸增多,在十五的時候,運行到地球的另一側,與日、地、日形成180度,從地面上看到的是滿月,日月相望,稱為望月。由於在黃昏觀月,此時日未西沉而月已東升,在天幕上呈現著日月合璧、光明輝映的天象。也就是說,此時此刻,日月這兩個天體在白晝(陽)合璧同明,這個“兩陽合明”的天象,就叫做陽明。
古人把月相出現的時間和方位都記錄下來。比如說,初三,新月,出現在西方的庚位;初八,上弦月,出現在南方丁位;十五,滿月,出現在東方甲位;十六,月亮出現在西方辛位;二十三,下弦月,出現在南方丙位;三十,月晦盡,在東方乙位,與日同出同入,不可見,靠推算而知。
東漢·魏伯陽著的《周易參同契》中說“十五乾體就,盛滿甲東方,蟾蜍與兔魄,日月氣雙明。”[12]指的正是“兩陽合明”的天象。
盡是什麼意思呢?晦為月盡,朔為月初,貫穿於中國古代天文曆法和史書記事的始終。[13]月晦,叫做盡,大月晦在三十,稱為大盡,小月晦在二十九,稱為小盡。
從十六開始,月亮又逐漸移近太陽,到了三十,月亮走到日、地之間,月光晦盡。在盡的時候,日月相合交經、合朔。這一晚,不見日光,也不見月光,日月交合,也就是說日月這兩個天體在盡日的黑夜(陰)裏相交合朔,這個“兩陰交盡”的天象,就叫做“厥陰”。
元代·陳元靚在《事林廣記前集卷之一·天文類》記載“日有晦朔,月有弦望,初一為朔,十五為望,朔望中一日為上弦,望晦中一日為下弦。日屬陽,月屬陰,陰常為陽消鑠。自月初,月從右行,漸離於日而明漸生,至初七、八,明半見,如弓弦,故謂上弦。至十五,月去日最遠,故得全其明,日月相望謂之望。月半後則漸近日左畔,而明漸消,至二十二、三,僅存半明,亦如弓弦,故謂下弦,至三十日,日月相合,月為日消盡,謂之晦。”
在《史記·曆書》中提到“今日順夏至,黃鍾為宮,林種為徵,太簇為商,南呂為羽,姑洗為角。自是以後,氣復正,羽聲復清,名復正變,以至子日當冬至,則陰陽離合之道行焉。”[14]可見,陰陽“合”是指日月相交合朔,“離”是指日月分離相望,“陰陽離合之道”指的是日月離合之道。《素問·陰陽離合論》的篇名,當指日、月離合的意義。
這樣,以地為中心,月運行逐漸靠近太陽,相合;又逐漸遠離太陽,相望。循環一周,周而復始,往來不息,這就是陰陽離合的天象,由此而引起了寒暑往來、節氣更替、萬物生化無窮等等變化。
由上述可見,三陰三陽的劃分依據是一個朔望月周期變化的月相;兩陽合明、兩陰交盡,分別是對望日和晦日的月相過程的描述。因此,陽明、厥陰是古代天文曆法中觀測日月運行規律天象記錄的名稱,其意義在於反映由全明轉微暗、由全暗轉微明的月相、時間段及相應的日、月、地的關係。
4 三陰三陽的應用
4.1 劃分天氣的陰陽屬性
用三陰三陽來劃分天氣的陰陽屬性。在《素問·六元正紀大論》裏有詳細的記載,“帝曰:願夫子推而次之,從其類序,分其部主,別其宗司,昭其氣數,明其正化,可得聞乎?岐伯曰:先立其年,以明其氣,金木水火土運行之數,寒暑燥濕風火臨禦之化,則天道可見,民氣可調,陰陽卷舒,近而無惑,數之可數者,請遂言之。”接著,岐伯按太陽、陽明、少陽、太陰、少陰、厥陰的順序,分別描述了三陰三陽在輪流主司天氣之政令的年度中,該年度風寒暑濕燥火這六個天氣元素(以風、熱、濕、火、燥、寒的次序),與主持大地氣流遷移的木、君火、相火、土、金、水這六個節序(即六節主氣)相互加臨作用而產生的氣候、物候變化現象,以及相應病症及其防治的原則。
從“推而次之,從其類序”、“先立其年,以明其氣”、“數之可數者”等等表述可知,這是一個理論的構建和從類、推演的過程,由此而“天道可見”,這個“天道”是理論推演的結果,終需實際天象的檢驗。
4.2 劃分人體區域及作用
《素問·陰陽離合論》云:“帝曰:願聞三陰三陽之離合也。岐伯曰:聖人南面而立,前曰廣明,後曰太沖。太沖之地,名曰少陰,少陰之上,名曰太陽。太陽根起于至陰……中身而上名曰廣明。廣明之下名曰太陰,太陰之前,名曰陽明……厥陰之表,名曰少陽……是故三陽之離合也:太陽為開,陽明為闔,少陽為樞。”這裏講到三陽在人體的劃分區域。取人體的標準體位是面向南方站立,以大趾為前,小趾爲后。前面稱為廣明,後面稱為太沖,太沖的底面稱為少陰,也就是足底稱為少陰區域,在小趾少陰的上面稱為太陽區域,太陽的根柢部在足小指的至陰穴。太陰的前方叫陽明,厥陰的表面叫少陽。這樣,陽明在前,少陽在中,太陽在後。
接著,“帝曰:願聞三陰?岐伯曰:外者為陽,內者為陰。然則中為陰,其沖在下,名曰太陰……太陰之後,名曰少陰……少陰之前,名曰厥陰……是故三陰之離合也,太陰為開,厥陰為闔,少陰為樞。”太陰的後方叫少陰,少陰的前方叫厥陰。這樣,太陰在前,厥陰在中,少陰在後。
三陰三陽在人體的劃分,就是大體以“經絡循行路線”為標示的區域,而不是一條一條的線條。這些路線圖,實際上主要是人體穴位的連線圖,絕不等同於經脈。
三陰三陽在人體有不同的作用,太陽、太陰為開,表示太陽主持開啟陽氣變化的基地,太陰主持開啟陰氣變化的基地。陽明、厥陰為闔,表示陽明負責禁錮收斂陽氣的變化過程,厥陰負責禁錮收斂陰氣的變化過程。少陽、少陰為樞,表示少陽主管陽氣發生微小的變動和轉化過程,少陰主管陰氣發生微小的變動和轉化過程。[15]
4.3 建立經絡系統
《靈樞·經別》云:“黃帝問於岐伯曰:余聞人之合於天道也,內有五臟,以應五音、五色、五時、五味、五位也;外有六府,以應六律;六律建陰陽諸經,而合之十二月、十二辰、十二節、十二經水、十二時、十二經脈者,此五藏六府之所以應天道。”這表明,在“人之合於天道”的觀念下,根據五音的原則,相應地建立五臟的系統,根據六律的原則,建立六腑系統。根據六律(六律六呂)而建立起陰陽在十二辰等各個範疇的經營管理系統,[16]這些經管系統與十二月、十二辰……十二經脈相契合、相對應。
由此可知,十二經脈只是“陰陽諸經”中的一個範疇,是在手足三陰三陽共十二個經區轄下的脈管系統。
十二經脈的構建是根據天人合一的觀念而來。在《靈樞·陰陽系日月》中云:“黃帝曰:余聞天為陽,地為陰,日為陽,月為陰,其合之於人,奈何?岐伯曰:腰以上為天,腰以下為地,故天為陽,地為陰,故足之十二經脈,以應為十二月,月生於水,故在下者為陰;手之十指,以應十日,日主火,故在上者為陽。黃帝曰:合之於脈,奈何?岐伯曰:寅者,正月之生陽也,主左足之少陽;未者,六月,主右足之少陽……甲主左手之少陽;己主右手之少陽;乙主左手之太陽,戊主右手之太陽……”從這段經文也可得知,人體的脈管系統與十天干、十二地支、十二月相應而劃分為手足三陰三陽共十二經脈系統。可見,十二經脈,是人體按十二個區域劃分的脈管系統,負責溝通內外上下、運行氣血、滲灌營養、循環代謝等等生理活動。
4.4 描述經絡的終始、相關病症及治則
人體三陰三陽不同區域的脈管首尾相貫,如環無端,在《靈樞·經脈》中專門描述十二經脈的起始和終止的狀況。在十二經脈中,選取肺作為起始點來描述,如“肺,手,太陰之脈,起於中焦,下絡大腸……是動,則病肺脹滿,膨膨而喘咳……是主肺所生病者,咳,上氣,喘渴,煩心胸滿……”描述了肺臟主持手部太陰區域的脈管滲灌供給狀況,這個區域是從中焦開始的,向下聯絡大腸,一起協同滲灌相應的區域部位和臟器,云云。
同時,也描述了這一區域的脈管滲灌發生變動時,所反映的病症、體徵及相應的虛實治療原則。這為三陰三陽歸納病症和辨析疾病的深淺、部位(在表、在裏、在經、在腑、在臟)等等奠定了基礎。
4.5 劃分外感傷寒的發展階段和傳變次序
《素問·熱論》中講述外感傷寒發熱等病症的時候,將疾病的症狀歸類、納入到三陰三陽區域,并以日周期來舉例推演三陰三陽病症的傳變次序,這就是“推而次之,從其類序”,其排列順序也與三陰三陽的司天之政的順序一致,即按太陽、陽明、少陽、太陰、少陰、厥陰的順序排列。病症由淺到深的加重傳變順序及其衰減順序都是一樣的。
《素問·熱論》云:“今夫熱病者,皆傷寒之類也……傷寒一日,巨陽受之,故頭項痛,腰脊強。二日陽明受之,陽明主肉,其脈俠鼻絡於目,故身熱目疼而鼻乾,不得臥也。三日,少陽受之,少陽主膽,其脈循脇絡於耳,故胸脇痛而耳聾。三陽經絡皆受其病,而未入於藏者,故可汗而已。四日,太陰受之,太陰脈布胃中絡於嗌,故腹滿而嗌乾。五日,少陰受之,少陰脈貫腎絡於肺,繫舌本,故口燥舌乾而渴。六日,厥陰受之,厥陰脈循陰器而絡於肝,故煩滿而囊縮……”
一日太陽(巨陽)、二日陽明、三日少陽、四日太陰、五日少陰、六日厥陰,這是用日周期來劃分傷寒外感發展的不同階段。在一般的受傳變化過程中,出現相應階段及其三陰三陽區域的的症狀,如傷寒一日,出現太陽轄區的症狀;二日,出現陽明轄區的症狀,等等。
岐伯還說:“其不兩感於寒者,七日巨陽病衰,頭痛少愈;八日,陽明病衰,身熱少愈;九日,少陽病衰,耳聾微聞;十日,太陰病衰,腹減如故,則思飲食;十一日,少陰病衰,渴止不滿,舌乾已而嚏;十二日,厥陰病衰,囊縱少腹微下,”“其不兩感於寒者”是指單一區域而不是兩個區域同時外感傷寒。“七日巨陽病衰……”等等,是以日周期來描述太陽等單一區域外感傷寒的病症衰減的時日。
那么,兩個轄區同時外感傷寒又會出現什麽病況呢?“帝曰:其病兩感於寒者,其脈應與其病形何如?歧伯曰:兩感於寒者,病一日,則巨陽與少陰俱病,則頭痛口乾而煩滿;二日,則陽明與太陰俱病,則腹滿身熱,不欲食譫言;三日,則少陽與厥陰俱病,則耳聾囊縮而厥,水漿不入,不知人,六日死。”“脈應”是指十二經脈中互為表裏對應的區域。互為表裏的兩個轄區同時受邪,會出現這兩個區域的症狀,例如傷寒病一日,可以出現巨陽與少陰這對互為表裏的區域同時發病,會見到“頭痛口乾而煩滿”的病症;二日,陽明與太陰俱病;三日,少陽與厥陰俱病,等等。這也是以日周期來推演兩個轄區同時受邪病變的發展階段及預後,而某一階段是否如推演那樣同時發病,則必須以臨床病症來判定。
綜上所述,三陰三陽源於天文曆法,其中厥陰、陽明分別是描述太陰曆中晦日、望日的天文現象的名詞;三陰三陽用於劃分天氣的陰陽屬性;人體的三陰三陽并非指一條一條的“經絡”,而是指劃分人體的區域;依據六律的法則,三陰三陽用於建立十二經脈,所謂的“十二經脈”是指三陰三陽轄區的血脈滲灌系統;三陰三陽還用於歸類病症、辨析疾病的部位深淺、劃分外感傷寒熱證的發展階段等等。《內經》中三陰三陽體系的建立和應用,為後世《傷寒論》開創三陰三陽“脈證并治”的辨證論治綱領奠定了理論基礎。
參考文獻(略)